彝族刑事习惯法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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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玲.彝族刑事习惯法探微[J].求索,2008(2):139-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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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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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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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XFX002)《多元一体的法律文化-彝族习惯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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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法制历史中,刑法是达到统治目的的最佳手段,故历代王朝立法建制都是以刑为主。民族刑事习惯法作为原生刑法的一种相对稳定而活跃的重要载体,是一种“准法律规范”。彝族习惯法是以家支习惯法为前提,在其发展中充分展示了以“宽容”为核心的本民族的人本精神而无本民族的成文法典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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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彝族 刑事习惯法 人本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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