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与现代国家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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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柏峰.送法下乡与现代国家建构[J].求索,2022(1):98-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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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柏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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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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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6ZDA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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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送法下乡》的理论视角是"现代国家建构"。这一视角至今仍可被用于理解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层法治发展。"送法下乡"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序幕。随着现代性的深入,"乡土中国"发生变迁,村庄社会呈现出"结构混乱"局面,"迎法下乡"需求凸显。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令人瞩目的成就,使"迎法下乡"在物质层面成为可能。"建设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等现代国家建构在法治维度的重要工作持续推进,则为民众知法用法提供了巨大便利。此外,关涉基层的法治规划、立法与法律实施,也都是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这些领域成就斐然。而上述一切,都建立在我国优越的国家体制和强大的国家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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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送法下乡 现代国家建构 迎法下乡 公共法律服务 国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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