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权与宪法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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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小罗,刘博.论环境权与宪法发展[J].求索,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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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罗 刘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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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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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湘教通[2006]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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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将环境权这一人权导入以人权为价值内核的宪法,是环境权实在化和21世纪宪法面临的重要课题。环境权的诞生发展了传统宪法的人权原则,并在人权主体、人权内涵和人权形式等方面拓展了宪法人权内容,而且环境权是实现民主宪政的途径;是对传统人权观的超越。这势必要求重新审视宪法人权的主体、含义和构成要素;关注国际环境义务承担者的问题、司法救济保障环境权实现的问题等等,而这些问题又必然给宪法哲学和宪政实施的发展带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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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权 人权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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