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契约中的胁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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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和平.罗马契约中的胁迫论[J].求索,2013(9):20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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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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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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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马法中。契约有严法契约与诚信契约之分。通常.胁迫不成为严法契约无效或可撤销的理由;相比之下,诚信契约常因胁迫本身有违善良风俗而成为受胁迫人寻求法律救济的依据。在当事人因胁迫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受胁迫人既可提起胁迫之诉,也可提出胁迫抗辩,但由于契约的性质不同.受胁迫人行使上述权利的程序与特点也炯然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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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胁迫 严法契约 诚信契约 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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