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中的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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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云飞.量刑中的损害赔偿问题研究[J].求索,2010(11):16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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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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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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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被告人是否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直接关系到法官裁判刑罚的轻重,赔偿与刑罚量呈此消彼长态势。法官承认,作出合理损害赔偿的被告人,往往在量刑上有所受益。另外,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将财产损失赔偿状况与被告人定罪量刑联系起来。然而,学界认为,损害赔偿与刑罚分属于民事责任领域与刑事责任领域,二者在理论体系划分上泾渭分明,损害赔偿与刑罚之间并不存在相互联系,赔偿的状况不应该直接影响到量刑轻重。笔者认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合理的损害赔偿能够抵消部分刑事责任。对于被告人能够作出一定损害赔偿的刑事案件,法官可以对被告人在量刑上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本文将对量刑中损害赔偿的前提、依据及存在问题等内容进行阐述,以期与学界专家学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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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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