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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权利及其社会本质
引用本文:姚德利.论财产权利及其社会本质[J].求索,2010(8):56-58.
作者姓名:姚德利
作者单位:安徽理工大学,安徽淮南232001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基金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006sk172”)
摘    要:财产及财产权问题是自古希腊以来的思想家们分析社会个体和社会问题的理论前提。财产权利的概念演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与社会的互动发展过程。然而,没有哪一个财产权定义能完全满足一切目的,不同的研究角度将产生不同的财产权利概念。但总的说来,财产权利概念通常具有经济学、法学或政治学层面的意义,它折射出社会人在劳动中结成的正义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财产权利的本质就在于其社会性,它产生于社会之中,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处理人们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或社会制度。

关 键 词:财产  财产权利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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