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黔东南州首审醉驾案人大代表释法
引用本文:张能秋.黔东南州首审醉驾案人大代表释法[J].人大论坛,2011(9):26-26.
作者姓名:张能秋
摘    要:7月20日,黔东南州首例醉驾案在岑巩县人民法院斤庭审理,案情是:5月9日23时,被告人杨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在未察明卞后情况下倒车变道,导敛与一辆小型轿车首尾相撞。后经对杨某进行静脉抽血化验,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达到的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

关 键 词:黔东南州  人大代表  酒后驾驶  人民法院  小型轿车  岑巩县  被告人  醉酒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