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首审醉驾案人大代表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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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能秋.黔东南州首审醉驾案人大代表释法[J].人大论坛,2011(9):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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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能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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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20日,黔东南州首例醉驾案在岑巩县人民法院斤庭审理,案情是:5月9日23时,被告人杨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在未察明卞后情况下倒车变道,导敛与一辆小型轿车首尾相撞。后经对杨某进行静脉抽血化验,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达到的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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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黔东南州 人大代表 酒后驾驶 人民法院 小型轿车 岑巩县 被告人 醉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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