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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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珂瑾,王德玲.法治理念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建构[J].人民论坛,2012(26):133-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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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珂瑾 王德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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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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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警民关系能否和谐,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本质是警方依法行为、民众依法维权的法律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应建立起涵盖警务工作各方面、体现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原则的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机制,通过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和谐警民关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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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民关系 法治和谐 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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