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新鉴定的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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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素芳.论重新鉴定的规范[J].人民论坛,2011(8):1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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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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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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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理的重新鉴定有其必要性,但过度重新鉴定会导致重复鉴定、反复鉴定的泛滥。因此,要实现重新鉴定的立法目的,使其发挥应有的功效,就必需对其加以规范。规范重新鉴定,首先要统一司法鉴定立法、确立重新鉴定程序,同时要把原鉴定结论不能被采纳作为重新鉴定启动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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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重新鉴定 鉴定程序 过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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