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转型期人民调解在农村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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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共兴,刘燕玲.略论转型期人民调解在农村的新发展[J].人民论坛,2014(2):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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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共兴 刘燕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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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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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司法部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村民自治下的农村人民调解实证研究”和201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农村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状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2SFB5034、201203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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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村人民调解体现了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法治状况,有助于促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传统的人民调解机制赖以发展的社会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使农村人民调解的作用有所减弱.对此,我们要坚定农村人民调解的理念,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在村民自治的框架下重塑农村人民调解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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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农村 村民自治 人民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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