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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有何特征,如何界定
摘    要:正在三大诉讼法先后通过修改分别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规定后,虽然立法上终结了关于电子数据属性的争议,但理论上关于其属性的争议并没有终止。所以分析关于电子数据属性的学说,有助于当事人明确电子数据的范围及可参考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是"书证说"。该学说主要立足于传统两大法系关于证据种类的三分法,即在人证、物证及书证的分类基础上将电子数据归为广义上的书证。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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