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跨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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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太高.实现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跨越[J].群众,2014(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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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太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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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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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反映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和手段的创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超越和突破。如果说法律体系是静态的制度体系的话,那么法治体系则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统一的体系,体现了法治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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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 中共中央 治国理政 于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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