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公民旁听应克服三种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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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清涛.组织公民旁听应克服三种倾向[J].楚天主人,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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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清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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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旁听条件的不恰当限制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公民旁听时应注意克服三种倾向。一是旁听名额少。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旁听办法中规定:凡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都享有旁听会议的权利(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同时又对每次旁听的名额加以限制,规定每次只允许有限的少量公民旁听,这样,久而久之就会挫伤公民参与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公民旁听是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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