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与监督并重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工作经验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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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雯.地方立法与监督并重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工作经验简介[J].楚天主人,199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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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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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地方立法与监督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关于地方立法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地方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本届以来,共制定、修订和批准地方性法规57件(其中人代会通过的1件),占自治区立法总数139件的41%,其中属于经济方面的有27件,占47.4%。常委会通过制定和实施地方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召开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培训立法工作人员、组织牵头和提前介入等方式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程序和制度,在原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规定》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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