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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积极就业政策
引用本文:黄孝齐.见证积极就业政策[J].就业与保障,2009(10):25-25.
作者姓名:黄孝齐
作者单位:《就业与保障》编辑部
摘    要:下岗再就业的攻坚期 1998年,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中央提出实施“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战略,至2002年底,全国累计300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需要再就业。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中央在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做出实施有积极就业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为龙头的一整套以重点促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取向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

关 键 词:积极就业政策  国有企业改革  下岗失业人员  下岗再就业  经济结构调整  中共中央  再就业问题  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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