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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超期,辞职时可否主张赔偿?
引用本文:小保.试用超期,辞职时可否主张赔偿?[J].就业与保障,2011(3):5-5.
作者姓名:小保
摘    要:小保:2007年春节过后.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是:从即日起(2007年2月10日),到2010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后来我才得知,劳动合同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100元,转正后工资为每月2000元。

关 键 词:试用期  2007年  赔偿  主张  辞职  劳动合同  2010年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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