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按照国家部署,福建省2009年、2011年先后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2011年、2012年分别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全覆盖。2013年3月,福建省政府发文将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2014年9月,根据国务院8号文件精神,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制度进行完善。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保参保1473.01万人,参保率97.34%;其中,待遇领取人员387.34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15.96亿元,基金累计结余84.36亿元,取得良好工作成效。2011至2013年,福建省城乡居民保中心连续三年被人社部社保中心评为经办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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