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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刑法保障
引用本文:周章金,詹礼明.和谐社会的刑法保障[J].就业与保障,2006(9):41-43.
作者姓名:周章金  詹礼明
作者单位:福建师大法学院,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界定标准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毕达哥拉斯认为,“和谐”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矛盾双方的“协合”或“和解”。事物之间的和谐关系,可以表现为某种恰当的数的比例关系。他认为音乐、几何、雕塑、宇宙天体中都有和谐的范例,它们都可以通过具体的数字、比例来体现,这个数字比例就是黄金分割率0.618:1。这个古老原理也适用于社会,社会也不乏有和谐的社会,那是人类建设的美好的社会。

关 键 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刑法保障  比例关系  毕达哥拉斯  黄金分割率  “和谐”  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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