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管理 党建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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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玉振,贺怀信.“三定”管理 党建见成效[J].中州统战,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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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玉振 贺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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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中,许昌市魏都区委积极探索,在抓好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同时,对分散流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实行“三定”管理,消除了党建“空白点”,做到了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员,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能发挥作用。 一是组织上定位。在仅有个别党员、不具备建立党支部的企业组建联合支部,并由其所在乡(办事处)党委或基层党组织派驻党建联络员,协助企业抓党建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凡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都要转组织关系并参加支部活动;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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