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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模式与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
摘    要: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是政府组织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从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结构化协调、自主平行协调和等级协调三种类型,而不同的政府治理模式下部门间协调机制也有不同的表现。在科层化政府模式下,等级协调机制是一种最常用、最重要的协调机制,自主平行协调较少使用,结构化协调则表现为大部制的建立;在市场化政府模式下,不管是等级协调还是自主平行协调,都遵循了经济性的原则,结构化协调表现为执行局的建立;在网络化政府模式下,自主平行协调是一种主要的协调机制,权力不再通过强制的手段发挥作用,结构化协调表现为无缝隙政府的建立、电子政府以及政府流程再造和任务小组的大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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