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是类存在物”理论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主体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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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倩.马克思“人是类存在物”理论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主体初探[J].甘肃理论学刊,2023(1):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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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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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党的建设和领导科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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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甘肃省防沙治沙政策历史演进研究”(2021QN04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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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是类存在物”理论是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解释。作为自然界的“类存在”,人始终是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化对实践主体的科学认知是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前提条件。按照马克思“人是类存在物”理论,作为实践主体,人必然要以“生态人”的身份出场,而“生态人”在现实社会中必然是多维度的,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相吻合的。在新时代,人不但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人的身份肩负起对自然界的责任和义务,还要具备生态政治人、生态经济人、生态文化人、生态社会人等多重品质,这对于新时代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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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类存在 生态文明 实践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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