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法律经济分析理论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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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云立新.对马克思主义法律经济分析理论的再认识[J].甘肃理论学刊,2010(5):3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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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云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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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甘肃中医学院,社会科学部,甘肃,兰州,7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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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类社会一切现象包括规范在内都可由经济因素加以说明。马克思主义法律经济分析理论在关于经济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上坚持经济基础决定法律,这种决定作用是从“归根到底”、“原始的”、“最终的”意义上而言。本文试图探析尽管该理论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挑战,但实践证明,即使在当代历史条件下,上层建筑诸因素的独立性最终体现为经济决定作用的必然性,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律经济分析理论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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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主义 法律经济分析 当代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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