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农民话语权”研究 |
| |
引用本文: | 魏娟.当代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农民话语权”研究[J].甘肃理论学刊,2009(3):68-70. |
| |
作者姓名: | 魏娟 |
| |
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
| |
摘 要: | 农民的“话语权”是农民进行其利益表达、实现其利益要求的最基本的权利,这正体现了和谐社会“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题中之意。古代为政者有“养民、富民、保民、教民”之说,虽然我国目前的政府关于农民的政策对于前三个方面是实在而有力度的,但对于教民之说,尚属欠缺,其中重要一点就是没有教化民众争取自己的政治权利,以致有冤难申,有苦难言,即使有争取权利的农民,也很少懂得运用制度化的渠道,终以多种原因不能有力而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农民“集体失语”的状态。本文着重分析了农民话语权的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对策。
|
关 键 词: | 农民话语权 和谐社会 集体失语 利益表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