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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我国行政应急管理体制之创新
引用本文:戚建刚.《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我国行政应急管理体制之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07(12).
作者姓名:戚建刚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博士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84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城市应急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为06BdFX0009。
摘    要:《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我国传统的行政应急管理体制在三个方面实现了制度创新:从"事后型"体制向"循环型"体制转变;从"以条为主型"体制向"以块为主型"体制转变;从"独揽型"体制向"共治型"体制转变。《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行政应急管理体制的突破性规定,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关 键 词:突发事件应对法  应急管理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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