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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理论与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
引用本文:臧乃康.多中心理论与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J].中国行政管理,2006(5).
作者姓名:臧乃康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院党总支副书记、地方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南通226019
摘    要: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着多种悖论与矛盾:利益主体多元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行政区分割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绩效评估价值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多中心体制与合作协调的悖论等。以集权的官僚政府组织取代多中心的公共管理背离事物逻辑,企业和民间自发、分散的合作意愿和经济要素的流动会全面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的建立。这就要求:创新区域公共合作关系、建立区域公共政策协调机制、明确区域公共治理合作主体、优化区域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关 键 词:多中心  公共治理  区域合作  长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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