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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人大代表的监督
引用本文:杨长杰,刘东升.浅谈对人大代表的监督[J].人大建设,2005(3):49-49.
作者姓名:杨长杰  刘东升
摘    要:《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履行由其担任代表职务而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本级人大常委会、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实施监督,正是为了支持代表履行好职责。使其更好地行使好管理国家的权力。因此.对人大代表进行监督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履行  代表职务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监督  选举  行使  管理经济  职责  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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