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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春天——浅谈“依法治国”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和影响
引用本文:李天成,韩自林,刘克敏.法治的春天——浅谈“依法治国”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和影响[J].人大建设,1999(11).
作者姓名:李天成  韩自林  刘克敏
摘    要: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理论的运用、丰富和发展。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使我国法治建设步入稳固的发展轨道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又使这一治国方略通过国家的根本大法予以认可,使之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准则。这一方略的提出和确定,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在即将跨入21世纪的关键时刻作出的正确抉择。依法治国方略载入宪法,体现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计划经济作为高度集权的产物,经济主体之间是一种隶属关系,维系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靠行政手段,而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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