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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具主义很危险
摘    要:《文汇报》6月5日刊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郑成良的文章认为,要树立法治观念,就必须排除、抛弃法律工具主义的观念。 法律工具主义的第一个观念,就是强调法律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社会的工具。在法治社会,人民通过设立政府,让官员执行法律。因而,在法律与政府之间,政府才是工具,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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