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衡的天平砸倒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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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松敏,钟思文.失衡的天平砸倒法官[J].人大建设,2008(8):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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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松敏 钟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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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9月27日,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接受审判的叫王慎杰,案发前是商丘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初审结果是:“王慎杰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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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 天平 失衡 民事审判 有期徒刑 中级法院 没收财产 枉法裁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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