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害救济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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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海鸥.论我国公害救济制度的完善[J].青年论坛,2008(2):10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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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海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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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宋海鸥(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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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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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侵权案件,完善对受害者的救济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我国现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在“行为违法性”的认知、因果关系理论的选择以及救济途径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应当从宪法、民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方面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从而构建完整的受害者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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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 损害赔偿 制度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8-7605(2008)02-0105-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12月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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