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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叶燮《原诗》对审美主客体关系的分析
引用本文:刘晓春.论叶燮《原诗》对审美主客体关系的分析[J].青年论坛,2009(6):122-125.
作者姓名:刘晓春
作者单位: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叶燮的《原诗》的贡献主要在于明确提出人我之分相合成文的理论框架,而且物分为理、事、情,人分为才、胆、识、力,在审美领域中,客体的理、事、情是"不可名言"、"不可施见"、"不可径达"的,主体与之是体验和审美关系。在审美主、客体关系的第二层次"物我相衡"的对峙中,叶燮强调了主体的"胸襟"与"识"对客体的选择作用,在审美主、客关系的第三层次审美意象的创造中,叶燮强调了主体的"想象"对客体的再造作用。

关 键 词:审美客体  审美主体  审美主客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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