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道德个体的三位一体构成
引用本文:刘丽华,盖光.论道德个体的三位一体构成[J].青年论坛,2002(1):60-61.
作者姓名:刘丽华  盖光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淄博255012 (刘丽华),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淄博255012(盖光)
摘    要:道德个体的活动是主体性的、能动性的 ,这是一种道德承担者、道德接受者和道德创造者三位一体的构成。道德承担者表明个体的道德活动是施爱的过程 ,道德接受者表明个体是接受爱的主体 ,个体作为创造者要体现本质意义上的道德活动 ,通过道德主客体的活动展示精神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

关 键 词:道德个体  构成  道德承担者  道德接受者  道德创造者
文章编号:1008-7605(2002)01-0060-02
修稿时间:2001年12月24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