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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为意思表示的瑕疵和表示方法问题探讨
引用本文:杨峰.商行为意思表示的瑕疵和表示方法问题探讨[J].长白学刊,2005(1):42-45.
作者姓名:杨峰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商行为是指以营利性作为行为目的而从事的行为.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延伸,它和民事法律行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商行为的意思表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在主体、构成要素、表示方法、意思表示瑕疵、解释等方面均有所区别.商行为意思表示一般为要式意思表示;商行为的意思表示体现了外面主义、商事交易迅捷的特点;沉默在商行为中通常具有表示的价值.在商行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时,对意思表示的效力断送和解释,应采取表示主义.应充分认识商行为意思表示所其有的特殊性,完善我国的商事立法.

关 键 词:商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外观主义  商行为  意思表示瑕疵  商事立法  完善  认识  表示主义  效力  价值  商事交易  要式  解释  表示方法  构成要素  主体  联系  延伸  法律行为  民事  行为目  营利性
文章编号:1003-5478(2005)01-0042-04
修稿时间:200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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