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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的治理优势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李建,宋连胜.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的治理优势北大核心[J].长白学刊,2016(6):56-61.
作者姓名:李建  宋连胜
作者单位:1.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61005;2.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3001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内在逻辑研究"(15AKS010);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研究"(15CKS019)的成果
摘    要: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是中国民主政治演变与发展的历史逻辑、民主逻辑和制度逻辑的高度统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色,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的治理优势体现在:决策合法性与科学性相统一、民主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结合和治理稳定性与参与性相协调。进一步促进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就必须着眼于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对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新要求,既需要在现有制度存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协同发展的制度体系,还需要以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协同发展治理机制和培育协同发展治理精神,推动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的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关 键 词:协商民主  选举民主  协同发展  治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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