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的项目制供给:主体互动与利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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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是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而以项目为主体的供给方式是当前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模式之一,它能有效调动政府、市场与乡村社会的参与力量。以主体互动视角去探究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的有效性可以发现,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互动、地方政府与农村的资源互动、承包商与农村村庄的行动者互动,项目制供给实现了国家与社会对农村公共服务有效性供给的助推作用。但即便如此,项目制在助推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同时,亦引致农村社会内生化结构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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