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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注意义务研究
引用本文:熊进光.产品安全注意义务研究[J].长白学刊,2005,1(3):41-44.
作者姓名:熊进光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产品安全注意义务是侵权行为法上一般安全注意义务在产品责任中的特殊表现,已为大陆法和英美法各国所肯定,欧盟92/59号产品一般安全]指令进一步强化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安全注意义务.产品安全注意义务可分为提供产品前的安全注意义务、产品销售中的安全注意义务和产品提供后的安全注意义务.我国法律缺乏对产品提供后安全注意义务,如售后警示义务和产品回收义务的规定,应通过相关法律的修改予以完善.

关 键 词:产品安全  注意义务  产品缺陷  产品责任  产品安全  一般安全注意义务  完善  修改  相关  产品回收  售后警示义务  法律  产品提供  产品销售  可分  销售者  生产者  强化  指令  欧盟  英美法  大陆法  特殊表现  产品责任
文章编号:1003-5478(2005)03-0041-04
修稿时间:2005年1月22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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