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充当非法用工“保护伞”将受严惩:吉林省严厉整治“四小场所”非法用工行为 坚决打击黑业主、黑打手、黑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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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明.领导干部充当非法用工“保护伞”将受严惩:吉林省严厉整治“四小场所”非法用工行为 坚决打击黑业主、黑打手、黑中介[J].劳动保障世界,2007(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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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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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2007年7月5日,吉林省就本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出部署。吉林省副省长、吉林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金振吉要求。“黑砖窑”事件虽然发生在山西,类似的事件目前在我省还没有发生,但就我省情况看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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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用工行为 吉林省 整治 领导干部 保护伞 场所 严惩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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