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得付违约金 |
| |
引用本文: | 利民.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得付违约金[J].劳动保障世界,2008(2):49-49. |
| |
作者姓名: | 利民 |
| |
摘 要: | 【案例】:王某应聘到A电脑公司任程序员。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2年期满以后,王某在6个月内不得在国内电脑行业从事与在A电脑公司相同或类似的职务。作为补偿,A电脑公司每个月向王某支付800元。同时,双方约定,如果王某违反该竞业禁止约定,则赔偿A电脑公司6万元。2年期满后,王某离开A电脑公司,到外省的B电脑套司担任程序员。A电脑公司连向王某所在的H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6万元赔偿金。
|
关 键 词: | 约定 竞业限制 违反 违约金 电脑公司 基层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 电脑行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