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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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小波.促进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J].重庆行政,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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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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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梁平县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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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人均GDP超过了1000美元,基尼系数超过0.4,改革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因此,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促进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支柱和根基。 一、公平的内涵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 社会公平的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社会公平,就是在平等的规则下社会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各方面的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分配合理和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是具体的、历史的和相对的。 社会公平是具体的,是指公平有着多方向的具体体现。从横向看,可以把公平分为经济公平、政治公平、权利公平、义务公平等不同的类别;从纵向看,社会公平可以分为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起点的公平是指社会各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平等进入,每个社会成员都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过程公平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要公开和透明,在保证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的前提下,有了结果的公平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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