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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发展家庭农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重庆市巴南区为例
引用本文:左阁.适度发展家庭农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重庆市巴南区为例[J].重庆行政,2015(4):41-42.
作者姓名:左阁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党校
摘    要: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近年来,重庆市巴南区在不违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农村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通过采取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适度发展家庭农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关 键 词:适度发展  家庭农场  农业现代化  经营主体  重庆市  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  土地集体所有制  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村劳动力转移  适度规模经营  经营权  基本经营制度  土地承包权  使用性质  农民家庭  经营体系  经营方式  规模适度  规范有序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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