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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缺陷及其司法化
引用本文:徐灼,吴国民.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缺陷及其司法化[J].传承,2009(2):150-151.
作者姓名:徐灼  吴国民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宪法司法化的过程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需要人们宪法意识的不断提高,也需要我国的宪政建设不断发展。我国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实现,要在克服现行的宪法监督体制的缺陷的基础上,大胆的吸收借鉴西方先进成熟的宪法监督模式。从宪法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等主要方面逐步构建理想的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宪法监督体制。

关 键 词:宪法监督  人大监督  宪法监督司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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