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检察职能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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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露.浅论检察职能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体现[J].传承,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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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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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作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起推动作用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参与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要实现其社区矫正监督权,应首先改变自身的重刑立场,在刑罚活动中积极运用社区矫正的理念,渗透到适用非监禁刑的各个步骤和程序中去;做好相对不起诉人纳入矫正对象范畴前的矫正工作;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立法,提高检察机关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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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检察职能 体现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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