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危险性的刑法视野探析 |
| |
引用本文: | 梁秀娟.人身危险性的刑法视野探析[J].传承,2010(24):124-125. |
| |
作者姓名: | 梁秀娟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刑法视野中的人身危险性是指犯罪人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具有主体的特定性,时间的限定性,以行为人的特定人格为其存在根据,对犯罪倾向性人格的否定性评价因素和具有反复继续性和可变性等五个特征。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具有较大区别,互为不同概念。司法实践中必须要准确把握人身危险性的标准以及人身危险性在刑法犯罪论与刑罚论中的定位。
|
关 键 词: | 人身危险性 再犯可能性 刑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