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弃婴?少女妈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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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鸿光.网吧弃婴?少女妈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J].上海人大月刊,2007(4):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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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鸿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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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贵州织金来沪的李某,在刚过完18岁生日后的第4天,就在上海陕西北路某网吧女厕所内产下了一婴儿。两小时后,她永远地失去了她的第一个儿子;仅两天后,她因涉嫌“遗弃罪”被刑事拘留。经开庭审理,去年11月17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以李某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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