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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诗论法
引用本文:秦明华,王列宾.谈诗论法[J].上海人大月刊,2009(5):49-49.
作者姓名:秦明华  王列宾
摘    要:近来读史发现,我国古代法与诗特别有“缘”。看官或许会对这一说法晒然一笑,法是理性产物,诗是感性作品;法靠理智,诗凭直觉;法纯属规则,诗本系艺术;法是严肃的,诗是浪漫的,两者迥异,怎可混谈。然则,由于政法合一、诸法合体体制,诗法“联姻”成为古代法律文化中颇为独特的“风景”。

关 键 词:诗论  古代法律文化  “联姻”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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