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京人社办发2020]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一)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工资支付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关 键 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劳动合同  疫情防控  行政审批局  密切接触者  医学观察  疑似病人  技工院校

Circular of Beijing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Security Bureau on Doing a Good Job in Affairs Relatedto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During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NovelCoronavirus Pneumonia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