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京建发2020]16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办发2020]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租赁中介行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村)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社区(村)防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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