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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结伴出行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
引用本文:徐正冲,曹雷鸣.论结伴出行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J].淮海论坛,2009(1):21-23.
作者姓名:徐正冲  曹雷鸣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社会交往的频繁.因此结伴而出的社会活动逐渐地增多。然而在这些社会交往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人身损害的事件。从已发生的事件上看.这些人身损害的事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于同伴之外的人侵权或者违约而造成的。另外一种是因为同伴或者自身原因而发生的。目前对于前一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清楚的.

关 键 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责任承担  社会活动  社会交往  交往过程  自身原因  司法实践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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