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全球治理的视角,“多利益相关方”契合了互联网治理的特征和趋势,是当前全球治理的大势所趋.“多利益相关方”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案,而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治理路径和方法.在实践中,根据议题的不同,它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各利益相关方依据其行为体特性,发挥不同的作用;“多边主义”作为一种具体的实践形式,与现有的“多利益相关方”实践并不存在对立,而是一种相互补充.我们应理性和客观地看待“多利益相关方”,避免将其简单归类于美国模式,既看到它在普遍意义上积极的一面,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它在实践中表现形式的多样化、甚至是看似对立的模式,遵循国家利益做出灵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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