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治理机制的挑战与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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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力.南极治理机制的挑战与变革[J].国际观察,2014(2):9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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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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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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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南极权益维护的法律保障研究》,中美富布莱特项目(2012-2013) Antarctic Governance and the US-China Cooperation Under the Antarctic Treaty System、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中国极地研究中心联合项目《南极治理与中美在南极条约体系下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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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过50余年的发展与演变,1959年的《南极条约》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以《南极条约》为核心,涵盖1964年《南极动植物养护协议措施》、1972年《南极海豹公约》、1982年《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1991年《环境保护南极条约议定书》以及大量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通过的措施、建议或决议在内的南极条约体系。上世纪80年代,通过不断的体制变革,南极机制成功克服了由"联合国化"与"人类共同继承遗产"动议引发的合法性危机。1991年《马德里议定书》及其附件的签署使得南极条约体系进入了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但南极机制仍然面临着南极海域主权要求、南极法律执行困难以及人类活动多样化引发的商业与资源挑战。面向未来,南极条约协商国有责任采取更加积极和建设性的应对措施,以确保南极国际治理机制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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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极国际治理 南极机制 南极条约体系 《南极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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